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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泸州仲裁委员会签订实习生试派协议

科室:法学院学生科       发布人:周正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1-10

  2020年1月9日上午,法学院与泸州仲裁委员会的实习生试派协议签订仪式在泸州仲裁委员会驻地举行,泸州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刘黎、研究培训部部长杨西云、综合部副部长邓静,我院党总支副书记黄莉、学生科副科长周正颐、实体法教研室主任向歆、教工党支部书记邵帅及学生代表参加了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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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式上,党总支副书记黄莉和刘黎副秘书长分别代表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泸州仲裁委员会签订了实习生试派协议。邓静副部长简要介绍了仲裁委的机构设置并就法学院5名2015级实习生与2名2017级见习生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接着周正颐就学生实习管理与要求与仲裁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向歆、邵帅两位老师也分别从专业的角度询问了相关情况。

  

  刘黎副秘书长代表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讲话。刘副秘书长首先就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情况与实习生、见习生的相关工作安排作了简要介绍,并希望法学院师生能在学术研究、师资培养、学生培养、业务拓展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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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黄莉副书记代表法学院感谢仲裁委对我院学生实践教学建设的支持,同时也就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及实习基地建设作了简要介绍,随后黄莉副书记就实习期间学生管理、实习内容设置、资料收集归档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并嘱咐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的制度和规定,实习中注重理论与实务结合以及细节习惯的养成,充分展现西南医科大学学生的良好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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