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1〕19号),公布了2021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以及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名单。我校参加评估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专项合格评估,获得“继续授权”。
我校于2018年启动部署参评有关工作,在研究生院组织下,法学院深入研究评估要素的内涵与指标体系,相关职能部门及院系支持下制定了专项评估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组。在接到参加合格评估通知的三个多月时间内,高效有序地完成了现状梳理、材料收集、报告撰写、阶段汇报、专家评议、提升方案、修改完善、正式填报等各环节工作。张春祥校长多次主持召开工作会听取评估阶段汇报,亲自指导协调和部署评估工作。
在学校“136”发展战略的背景下,法学院秉承“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理念,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为契机,按照学科内涵式发展的要求,加强对学位授权点的质量监督与管理,不断提高学位授权点和学位授予质量,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等,持续推进学院内涵建设、学校“双一流”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