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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组织召开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题工作会

科室:法学院       发布人:许蓓杰,王智勇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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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31日,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题工作会在法学院会议室召开。学校党委副书记刘毅,学校原党委书记、医事法学专业创始人石俊华,学校原党委副书记、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医学与法学》主编、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程文玉,研究生院院长尹思源、办公室主任李星、培养科科长朱小平,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王建、副院长罗刚、全体教师及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建主持。

  会上,2015级研究生首先结合自身学习和生活实际,对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和学生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随后,罗刚从研究生课程教学、学位论文安排、学生实践、学生管理、培养方案以及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等六个方面对法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情况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在此基础上,法学院老师也针对教学实际,对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模式和教学保障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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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思源在听取上述意见建议后,认为:1、法学院要加强与法学教指委的联系,在其指导下优化调整培养方案,在培养方案确定后,要严格遵照执行。2、培养过程中要注重与实践的结合,教材建议选用案例类教程,学位论文的选题也要注重实践性。3、要尽快强化实践基地建设,签订相关协议等。同时,尹思源针对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制作PPT进行了专题讲解,进一步明确了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评估程序和要求。

  程文玉、石俊华也分别发言,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建言献策。认为: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评估既是机遇,也面临挑战,应确立明确的目标,坚定信心,按照法学教指委的评估标准,对师资等问题应采取非常措施进行突破,力争达到评估要求。2、研究生培养应在坚持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灵活变通,大胆做尝试调整突出医事法学的专业特色。3、要处理好学生自主与学校主导的关系。既要尊重学生,但也不能迁就学生,在保障教学目标前提下因材施教。4、加强实践基地的建设,可以根据学生个人工作规划来灵活安排实践教学。5、选聘有影响的专家,作为兼职教授或者学术院长,充分发挥人才效应,以大家、名家来带领教师、培养学生。

  最后,刘毅做了总结讲话,强调:1、法学院在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背景下召开此次会议很及时,应将压力转化为动力,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从而提升医事法学学科专业的整体水平。2、学校要加强相关政策配套支撑,探索学科特区建设。3、应将“借力”二字贯穿整个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除加强法学院现有师资队伍建设外,应按照专兼结合、软引与硬引结合、点面结合的思路引进人才。4、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思路,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尤其是借助法学教指委专家的力量,指导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5、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方案,使我校法律硕士培养既入主流,又突显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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