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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工一支部教师荣获四川省第三届律师“十佳代理词”奖项

科室:法学院       发布人:邵帅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12-31

  日前,四川省第三届律师“十佳代理词”评选揭晓,我校法学院教师,一支部支委罗恒撰写的代理词《朱某诉吴某、陈某再审(二审)代理词》经过层层评选,最终获评全省“十佳代理词”。

  为加强法治四川建设,充分发挥优秀代理词、辩护词的示范作用,四川省律师协会于2021年开展了第三届“十佳代理词”评选,该项评比每3年一届,含金量高。此次征集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复评与网络投票三个阶段。由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评委与省内相关专业律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评选。入围代理词再由公众在专业网络平台投票,最终评选出十篇最佳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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