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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 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科室: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03-29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西南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法学院实际,制定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机构

  

  1.按照学校要求,成立法学院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审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

  

  2.成立法学院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由第一志愿报考复试小组、调剂复试法律(法学)组和法律(非法学)组三个小组组成,每个小组由5名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复试小组工作职责: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评分要点、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等;

  

  3.法学院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全过程的监督。

  

  二、复试基本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提高复试有效性,确保生源质量,学院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具体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复试针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复试满分为300分,具体形式为:

  

  (一)笔试(总分150分)

  

  1.专业课试题(120分)

  

  法律(法学)类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方向、医事法学方向;法律(非法学)类为法理学方向、医事法学方向。

  

  题型: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

  

  2.专业外语试题(30分):法律英语翻译。

  

  (二)面试(总分150分)

  

  重点进行专业素养、综合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等考察。面试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并录音和录像。

  

  四、调剂

  

  鉴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确定需要调剂,提前发布调剂信息,待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再确定调剂复试具体名单。具体时间安排为:

  

  1.3月29日在研究生院、法学院等网页上发布调剂公告;

  

  2.4月1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开调剂通道,发布缺额信息。

  

  3.4月2日-4月4日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通知复试。

  

  3.4月8日-4月10日,调剂考生复试。

  

  五、复试结果

  

  (一)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进行集体讨论,现场由复试小组组长向考生宣布复试成绩。秘书组织考生签字确认。

  

  (二)考生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成绩÷3)×50%。

  

  (三)根据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按权重相加)重新排序,复试组成员按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相关规定集体讨论拟订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结果及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录取学生导师确定在复试结束后根据实际研究确定。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考生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要求进行,报道后即可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各门成绩未达到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九、复试工作要求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上线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有改动,将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信访电话:(0830)3192081,信访信箱:441279531@qq.com

  

  (四)严守招生纪律。任何院系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在复试之前对考生作出允准或不允准其复试或录取资格的承诺;复试命题属国家秘密级材料,所有涉密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前严禁泄露复试具体内容;任何人不得在复试前将复试内容经任何方式告知或暗示考生,考生也不得向复试小组成员打听复试具体内容。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将被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西南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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