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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生科工作职责

科室: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10-20

  法学院学生科是法学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在学校党政和法学系的领导下,以“育人”为中心,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型人才,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法学院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抓好学生的政治学习,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开展第二课堂教育和实践育人教育,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抓好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好学生参加党课的学习,严把“党员发展关”,加强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培养工作,使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抓好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抓好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提倡学生积极创业,鼓励大学生进行相关课题研究,鼓励学生投入各项实践工作;

  

  (五)抓好学风建设,让学生明确学习的目的性和重要性,引导学生刻苦学习;

  

  (六)搜集和整理学生思想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院系领导和学生工作部(处)汇报;

  

  (七)树立先进典型,抓好后进学生的转化教育工作;

  

  (八)抓好宣传和信息工作,深入了解学生,联系学生实际开展调研;

  

  (九)抓好新生入学教育以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二、负责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一)在学生工作部(处)、院系的领导下,负责法学系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种评奖评优工作及表彰工作;

  

  (三)负责对违纪学生实施调查处理上报工作,并及时做好学生教育指导工作;

  

  (四)负责对“贫困生”建档,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等;协助勤工资助中心做好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六)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

  

  (七)学生科负责组织召开院系学生工作会议;

  

  (八)配合公寓管理中心,协调学生宿舍管理相关工作;

  

  三、配合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一)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指导下,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专题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三)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指导下,进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四)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对学生干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负责法学系实习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就业指导等相关工作

  

  (一)在学校和院系的领导下做好实习生的实习分配工作;

  

  (二)在学校开展学生骨干岗前教育的基础上,开展全体学生的岗前教育;

  

  (三)协助教务部门和实习基地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

  

  (四)做好法学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计划等工作;

  

  (五)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教育,开展就业咨询;

  

  (六)负责毕业生生源统计、上报和毕业生信息的处理工作,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

  

  (七)负责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八)负责学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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